2010年8月24日 星期二

理財第一波:我用年息 40厘的卡

2010年08月21日

信用卡是用作交易工具,而不是借貸工具。 資料圖片

消委會分析市面上的信用卡,不少卡公司收取的欠款及透支利率,在現在低息環境下比以往更高,有些年息逾 40厘。我用上其中一張,但我仍健在,沒有被卡消滅,因我知道信用卡的用途。
信用卡是用作交易工具,而不是借貸工具。利用信用卡作個人消費貸款或透支都不對,因要背負高昂的利息。信用卡的借貸是無抵押及極其方便,因此利率最高。相比起樓按的借貸,申請需時而且有抵押,息率較低。

僅作交易賺積分

放大圖片

中大酒店及旅遊管理學院會計與財務高級導師 李兆波

12345678910
我只用那張信用卡作交易賺取積分,很多時在消費結賬時,朋友都驚訝為甚麼我會用那張不知名的卡,而不是那些大品牌。因那張卡可以用更少的積分換取禮品,而集中用上一、兩張卡的好處,是可以更容易儲到積分。

消委會呼籲消費者,在申請信用卡時要三思是有道理。在現代社會,沒有信用卡沒有太大問題,除非要網上購物。如果消費者駕馭不了信用卡,不如以後帶現金好了,反正遇到賊而損失金錢的機會幾乎是零,但處理不好信用卡,卻要付上沉重代價。

真 的要借貸,要選息率最低的工具。不幸要利用信用卡借貸,要先計算一下,以某息率在每月償還某一款項時需時多久,或想在某時間內還清欠款。香港銀行欠缺此方 面的計算,借了錢卻不知前路要走多少,是一大陷阱。消委會網頁有格價比較,又計劃建立即時的物業交易資料庫。如果有網頁提供信用卡借貸的計算予大部份的消 費者,相信盲目借貸引致破產的個案會減少。

李兆波

Source: appledaily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