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24日 星期二

理財第一波:我用年息 40厘的卡

2010年08月21日

信用卡是用作交易工具,而不是借貸工具。 資料圖片

消委會分析市面上的信用卡,不少卡公司收取的欠款及透支利率,在現在低息環境下比以往更高,有些年息逾 40厘。我用上其中一張,但我仍健在,沒有被卡消滅,因我知道信用卡的用途。
信用卡是用作交易工具,而不是借貸工具。利用信用卡作個人消費貸款或透支都不對,因要背負高昂的利息。信用卡的借貸是無抵押及極其方便,因此利率最高。相比起樓按的借貸,申請需時而且有抵押,息率較低。

僅作交易賺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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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酒店及旅遊管理學院會計與財務高級導師 李兆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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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用那張信用卡作交易賺取積分,很多時在消費結賬時,朋友都驚訝為甚麼我會用那張不知名的卡,而不是那些大品牌。因那張卡可以用更少的積分換取禮品,而集中用上一、兩張卡的好處,是可以更容易儲到積分。

消委會呼籲消費者,在申請信用卡時要三思是有道理。在現代社會,沒有信用卡沒有太大問題,除非要網上購物。如果消費者駕馭不了信用卡,不如以後帶現金好了,反正遇到賊而損失金錢的機會幾乎是零,但處理不好信用卡,卻要付上沉重代價。

真 的要借貸,要選息率最低的工具。不幸要利用信用卡借貸,要先計算一下,以某息率在每月償還某一款項時需時多久,或想在某時間內還清欠款。香港銀行欠缺此方 面的計算,借了錢卻不知前路要走多少,是一大陷阱。消委會網頁有格價比較,又計劃建立即時的物業交易資料庫。如果有網頁提供信用卡借貸的計算予大部份的消 費者,相信盲目借貸引致破產的個案會減少。

李兆波

Source: appledaily

2010年3月22日 星期一

學生破產三年600宗創新高


(星島)2010年3月23日 星期二 05:30

(綜合報道)

(星島日報 報道)不少大專學生甫畢業便負債纍纍,部分學生更因無力償還貸款而申請破產,學生資助辦事處 過去三個學年就接獲近六百宗學生申請破產的通知,涉及貸款款項達二千四百萬元,截至一月底,學資處在本學年收到破產管理署 通知有六十九宗學生申請破產。法律界人士指出申請破產後果深遠,恐無法成為律師、會計師及警察等專業人士,提醒學生不要因此影響一生。

  記者:李盼儂

  教育局就下年度財政預算書面回覆立法會 議員提問時,公布學生資助辦事處轄下五個學生貸款資助計畫,在過去三個學年接獲因學生申請破產而無法償還貸款的數字及所涉款項。根據學資處數字顯示,過去三個學年共接獲學生破產通知有五百七十五宗,當中七成四申請來自供在職人士參加的「擴展的免入息審查貸款計畫」,涉及款項達一千六百萬元,其餘則為「資助專上課程學生資助計畫」、「專上學生資助計畫」及供八大專院校 與自資課程學生參加的「免入息審查貸款計畫」。

  學資處一月份69申請

  截至一月底,學資處於本學年接到六十九宗學生申請破產的通知,涉及款項三百六十萬元,教育專業人員協會副會長馮偉華指,雖然有不少學生因經濟困難而申請破產,但亦有部分學生選擇破產逃債,但求一勞永逸,「有些學生因還款期太長而蓄意逃債,以破產當作『結帳』。」

  他續稱,政府須檢討現行追討還款的機制,及檢視「擴展的免入息審查貸款計畫」所涵蓋的課程資格,並建議大學生不要盲目進修 ,以免「終身學習、終身負債」。

  可提出延期償還貸款

  大專學生畢業後若無力償還貸款,可向學資處提出延期償還貸款申請,一旦申請破產,破產紀錄對學生就業或向銀行借貸時有深遠影響。

  律師黃國桐解釋,即使學生在四年後解除破產令,但其誠信已經破產,難以從事醫生、律師和會計師等職業,亦無法向銀行申請貸款或按揭買樓,「逃避還款而申請破產是十分愚蠢的做法,大學生不值得因此影響一生。」

2009年10月6日 星期二

欠卡數紀錄保留五年

彭先生就讀大學的兒子「簽爆」多張信用卡,欠款達數萬元,他擔心壞賬紀錄影響前途,查詢信貸資料庫會保留欠款紀錄多久?

全數清還日起計

根據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頒佈的《個人信貸資料實務守則》,經營信貸資料服務的「環聯資訊有限公司」(香港唯一信貸資料服務機構),可向銀行及財務機構收集信用卡及個人貸款資料,如有逾期欠款,由全數清還日期起計算,可保留逾期還款資料 5年。若涉及債務追討等法庭紀錄,可保留 7年;而破產紀錄更可保留 8年。

環聯資訊有限公司: 2577 1816


Source: appledaily

2009年8月20日 星期四

樓市風雲:留意市面假「二按」

最近,當銀行界爭着以低息搶按揭客戶同時,市場上有不少財務機構,在電視大賣廣告,標榜「毋須審批」,為業主提供特快「二按」,以解客人燃眉之急。但當中底蘊,值得大家留意。

其實,按揭契約有訂明,借款人如未獲銀行同意,根本不能向其他貸款機構再借錢,否則會被視為毀約,銀行可重新審批貸款,甚或要求客人即時還款( Call Loan)。

貸款年息可達 33厘


說穿了,財務機構所「講」的特快「二按」(如上午申請,下午過數),其實只是無抵押貸款,而客人需支付的息率,當然不會是目前按揭市場上的超平息率(目前一般按揭年利率為 2至 2.5厘左右),而相關貸款機構所收取的「二按」利率,根本與私人貸款息率無異,同樣均以「月平息」計,一般為 1.4至 1.6厘,轉化為年利率則約 28至 33厘左右。

為此,筆者認為財務機構在廣告不斷誇張宣傳,業主可透過其所謂低息「二按」,清還卡數及私人貸款,以減低財務負擔,根本是不盡不實,且有誤導之嫌。

至於財務機構「肯」不經審批,便快速放出無抵押的「二按」,除看準相關貸款可收取可觀息率回報外,財務機構事前會查看申請人的「正面信貸資料」紀錄,了解其整體欠債情況,同時要求申請人簽署一份處理相關按揭物業的「授權書」( Power of Attorney),從而限制客人日後賣樓時,必須先得其同意,方可進行。

倘業主因容易取得有關貸款而毫無節制,越借越多,日後或會負債纍纍!

Source: appledaily

2009年6月14日 星期日

卡數結餘轉戶慳 30厘息

遲還卡數罰息利叠利,若欠卡數,可考慮專針對卡數的結餘轉戶計劃,以低息新債清還舊欠款,利息可慳約 30厘。專家指出,未能還款時,宜即時與銀行商討,切勿輕言破產,否則對日後借貸影響深遠。 
記者:余美玉

根據金管局最新信用貸款調查報告,信用卡拖欠金額部份,由去年第四季 2.63億元,升至今年首季 3.5億元(見圖),拖欠比率由去年同期 0.34%,增至 0.49%。一旦拖欠卡數,或只付最低還款額(結欠金額 5%),即時跌入高息陷阱,實際年利息或高近 40厘(表 1)。

上季拖欠額急升至 3.5億

市場上有針對卡數的結餘賬戶貸款計劃(表 2),以新債還舊債,銀行或財務公司會將申請人的卡數結欠,先代為繳清,然後將新債集中一個賬戶處理,其後每月定息定額還款,直至還清欠款。
與信用卡拖欠零售簽賬利息相比,這類貸款利率較信用卡欠款利息低,理財版致電各銀行熱線查詢,大部份職員表示這類計劃,利率完全建基於個人信貸紀錄,參考實際年利率由 11.55厘至 20厘,較一般信用卡利率可高近 40厘,低逾 30厘。而且成功批核後,貸款會直接存入債仔信用卡戶口,或以支票形式交付,現金不經借貸人手,只針對付清卡數。

成功申請後或須剪卡

不過,結餘賬戶計劃的限制較一般私人貸款大,利率亦稍高,前者對客戶的薪金、工作性質及出糧方式有一定要求,部份銀行更要求客戶,於成功申請後立即剪卡,以免還款期內又添新債。又或在指定期內不得申請新卡,就如大新規定客戶不得在首年內,申請新信用卡或貸款,否則要畀足一年額外手續費,為每月貸款本金 0.2%,最少 300元,以較高者為準。
永亨信用財務總經理吳幗欣指,部份客戶拖欠卡數,到累積大筆利息才作反應,屆時更難解決。有些人更持「唔掂咪破產」的心態,輕視破產對未來的影響。她寄語一眾「卡奴」,財務上出現問題應積極面對,即時與發卡銀行商討,可否拖長還款期或調低欠款利率。

銀行收數費由債仔負責

專幫銀行追收欠款的收賬公司指,金融海嘯後,拖欠貸款人數增加一至兩成。有債仔指,未能如期還款,銀行會將外判出去的收數費用,轉嫁到借款人身上,令他們百上加斤,並認為此做法及收費極不合理。

盡早處理債務免泥足深陷

理財版致電各大銀行熱線查詢,大部份職員並不肯定是否設「收數費」,只含糊其詞指或有行政費,至於數目多寡,亦不確定。香港信貸及收賬管理協會主席黃志廣表示,銀行轉嫁「收數費」到債仔身上,於業內相當普遍,「通常在合約條款中已列明這項收費,只是不多人留意,從客觀角度看,延遲還錢才會引發銀行追數行動,當中衍生的成本,客戶亦有責任承擔。」
不過,他指凡事有商量餘地,如陷入財困,應盡快與銀行商討,不要待銀行出動專業收數公司才處理。

Source: appledaily

2009年4月19日 星期日

兩招解決債務免破產, 有力還債揀重組, 欠款少採紓緩計劃

三 月 份 破 產 申 請 數 量 升 至 沙 士 後 新 高 , 但 以 破 產 解 決 債 務 問 題 , 日 後 生 活 和 工 作 都 會 受 影 響 。 有 律 師 認 為 , 債 務 人 可 透 過 債 務 重 組 或 債 務 紓 緩 計 劃 紓 困 , 前 者 適 合 還 款 能 力 較 強 、 欠 債 金 額 高 人 士 , 後 者 則 合 借 貸 額 較 細 者 。

債 務 纏 身 無 法 解 決 , 除 選 擇 破 產 , 還 可 透 過 個 人 自 願 安 排 債 務 重 組 或 債 務 紓 緩 計 劃 , 由 債 仔 向 債 權 人 提 出 還 款 建 議 , 分 期 還 款 。 執 業 律 師 黃 嘉 錫 指 , 無 論 是 受 薪 或 自 僱 人 士 , 只 要 債 項 為 月 薪 12 倍 或 以 上 , 月 入 不 足 以 支 付 最 低 還 款 額 、 資 不 抵 債 時 , 就 可 申 請 債 務 重 組 。

債 務 重 組 需 透 過 法 庭 申 請 , 只 要 得 到 總 欠 款 額 75% 的 債 權 人 通 過 還 款 建 議 , 債 仔 就 可 以 定 期 、 定 息 及 定 額 方 式 還 債 。 還 款 額 一 般 為 入 息 35 至 50% , 並 需 於 3 至 8 年 內 還 清 , 年 息 由 3 至 15 厘 。 整 個 申 請 程 序 約 4 至 5 個 月 , 費 用 為 欠 債 額 5 至 10% , 但 欠 債 越 高 , 收 費 越 低 。

欠 債 越 高 收 費 越 低


以 任 職 警 員 的 張 生 為 例 , 月 入 2.5 萬 元 , 總 欠 債 高 達 98 萬 元 , 債 務 重 組 後 , 分 8 年 、 93 期 攤 還 , 每 月 還 款 1.25 萬 元 , 佔 月 薪 五 成 , 年 息 3.21 厘 , 息 隨 本 減 , 全 期 利 息 約 18.3 萬 元 。

債 務 重 組 只 適 合 有 一 定 還 款 能 力 人 士 , 因 還 款 比 例 一 旦 定 下 , 較 難 更 改 。 如 月 薪 僅 夠 餬 口 , 債 務 重 組 或 加 重 負 擔 , 加 上 成 功 申 請 後 , 其 間 不 可 再 有 新 借 貸 , 若 期 內 未 能 按 時 還 款 , 最 後 亦 可 能 要 申 請 破 產 。 有 法 律 顧 問 指 , 一 些 從 事 敏 感 行 業 , 如 銀 行 及 財 務 公 司 僱 員 , 申 請 債 務 重 組 前 或 需 知 會 僱 主 。

至 於 欠 款 額 10 萬 元 或 以 下 、 債 權 人 少 於 3 個 的 債 仔 , 可 選 擇 債 務 紓 緩 計 劃 , 還 款 額 通 常 為 入 息 五 至 六 成 , 還 款 期 2 至 5 年 , 利 息 較 債 務 重 組 高 , 約 15 至 25 厘 。

敏 感 行 業 或 要 知 會 僱 主


律 師 黃 鶴 鳴 指 , 債 務 紓 緩 計 劃 是 一 種 私 下 協 商 的 債 務 重 組 , 只 由 律 師 行 與 債 權 人 自 行 商 議 還 款 方 式 , 故 沒 有 法 律 效 力 , 還 款 條 件 相 對 較 靈 活 , 但 需 得 到 所 有 債 權 人 接 納 , 申 請 手 續 簡 單 , 一 般 2 至 3 星 期 內 完 成 , 費 用 僅 數 千 元 。

債 務 重 組 及 債 務 紓 緩 計 劃 比 較


項 目 : 申 請 需 時
債 務 重 組 : 4 至 5 個 月
債 務 紓 緩 計 劃 : 1 至 2 個 月

項 目 : 年 息
債 務 重 組 : 3 至 15 厘
債 務 紓 緩 計 劃 : 約 15 至 25 厘

項 目 : 申 請 費 用
債 務 重 組 : 欠 債 額 5% 至 10%
債 務 紓 緩 計 劃 : 數 千 元

項 目 : 還 款 年 期
債 務 重 組 : 3 至 8 年 內
債 務 紓 緩 計 劃 : 2 至 5 年 內

項 目 : 適 合 申 請 人 士
債 務 重 組 : 欠 債 $10 萬 以 上 、 月 薪 12 倍 或 以 上
債 務 紓 緩 計 劃 : 欠 債 $10 萬 或 以 下

項 目 : 法 律 效 力
債 務 重 組 :
債 務 紓 緩 計 劃 :

債 務 重 組 涉 及 程 序


代 名 人 按 申 請 人 提 供 的 資 料 擬 定 還 款 建 議 書 及 資 產 負 債 狀 況 說 明 書

申 請 人 宣 誓 確 保 資 料 屬 實

入 稟 高 等 法 院 申 請 臨 時 命 令 及 排 期 聆 訊

法 官 評 審 建 議 書 內 容

法 官 通 過 還 款 建 議 書

頒 佈 臨 時 命 令

召 開 債 權 人 會 議

債 權 人 投 票

75% 債 權 人 同 意

實 行 債 務 重 組

債 仔 每 月 還 款 至 指 定 信 託 戶 口

話 你 知 : 行 政 律 師 費 可 分 期 交


律 師 黃 嘉 錫 指 出 , 由 於 債 務 重 組 涉 及 法 律 程 序 , 較 複 雜 。 代 名 人 ( 一 般 為 律 師 或 會 計 師 ) 按 申 請 人 提 供 的 資 料 擬 定 還 款 建 議 書 , 說 明 如 何 還 款 或 如 何 與 其 債 權 人 妥 協 , 另 亦 有 一 份 資 產 負 債 狀 況 說 明 書 , 列 明 申 請 人 的 資 產 、 負 債 及 收 支 項 目 。

完 成 兩 份 文 件 後 , 申 請 人 需 宣 誓 以 確 保 資 料 屬 實 , 再 入 稟 高 等 法 院 , 申 請 臨 時 命 令 及 排 期 聆 訊 。 其 間 法 官 會 評 審 建 議 書 內 容 , 如 符 合 法 例 和 案 例 要 求 , 就 會 通 過 還 款 建 議 書 , 及 正 式 頒 佈 臨 時 命 令 。
之 後 代 名 人 會 召 開 債 權 人 會 議 , 並 就 還 款 建 議 書 內 容 投 票 , 如 得 到 總 欠 債 金 額 75% 債 權 人 同 意 , 債 務 重 組 可 正 式 實 行 , 申 請 人 需 按 還 款 方 案 , 每 月 將 款 項 存 入 指 定 信 託 戶 口 。

通 常 債 務 人 都 可 以 分 段 繳 交 所 有 費 用 , 減 輕 財 政 壓 力 , 其 中 包 括 律 師 費 、 代 名 人 費 及 行 政 費 等 , 所 有 收 費 會 在 訂 立 合 約 時 註 明 , 而 法 庭 費 用 則 需 額 外 繳 付 。

資料來源: appledaily

2009年1月20日 星期二

Crunchonomics 緊 縮 經 濟 學 : 卡 數 唔 拖 得

08 年 對 不 少 人 來 說 是 一 個 噩 夢 , 尤 其 美 國 人 , 但 大 家 可 從 失 敗 中 吸 取 訓 , 規 劃 今 年 理 財 大 計 。

首 先 可 由 較 簡 單 處 入 手 , 例 如 重 新 學 習 如 何 正 確 使 用 信 用 卡 , 並 減 低 欠 賬 。 相 信 不 少 信 用 卡 卡 主 都 試 過 欠 卡 數 , 但 千 萬 別 習 慣 只 付 最 低 還 款 額 , 這 會 令 你 跌 入 更 深 的 卡 數 深 淵 。

假 設 欠 5000 美 元 卡 數 未 清 , 利 息 為 14 厘 , 如 果 每 月 只 付 最 低 還 款 額 , 要 351 個 月 才 可 繳 清 這 筆 卡 數 , 總 利 息 超 過 6500 美 元 , 比 本 金 還 要 高 。 倘 若 每 月 固 定 還 120 美 元 , 可 將 還 款 期 縮 短 至 58 個 月 , 慳 回 4600 美 元 利 息 。

信 用 卡 利 息 貴, 如 果 本 身 的 自 制 力 較 低 , 最 好 剪 卡 或 收 起 不 用 , 購 物 以 現 金 找 數 。 根 據 信 用 風 險 評 估 公 司 Dun & Bradstreet 調 查 顯 示 , 如 消 費 者 以 現 金 代 替 信 用 卡 購 物 , 消 費 會 少 12 至 18% 。

現 金 代 碌 卡 降 消 費 意 欲

最 後 一 著, 是 大 膽 向 發 卡 銀 行 要 求 調 低 利 率 , 當 然 你 必 須 具 有 力 理 據 , 例 如 過 去 6 至 12 個 月 信 貸 紀 錄 良 好 、 準 時 還 款 。

假 如 你 的 信 用 卡 年 利 率 高 於 12 厘 ( 一 般 較 本 港 銀 行 低 ) , 或 是 簽 賬 額 經 常 低 於 信 用 額 三 成 , 可 就 此 向 銀 行 反 映 , 爭 取 較 低 的 利 率 。

資料來源: appledaily